河庄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8-11 14:48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河庄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为做好防范和应对因暴雨、台风、潮汛、干旱、暴雪、冰冻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险情,保证防汛防台防旱(抗雪防冻)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市钱塘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钱塘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庄街道范围内对强降雨、台风、潮汛、干旱、暴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二、工作重点
1.组织开展街道范围内道路、企业、建筑工地、居民小区低洼积水点的抢险排涝,及时清除道路积雪和冰冻,确保城市道路畅通;
2.组织实施危旧房屋、危险地段及建筑工棚等危险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临时安置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市政、电信、自来水、交通、电力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巡查及处理,确保城市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
4.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城市户外广告及构筑物、行道树的安全防范工作;
5.组织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储备、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河庄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河庄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指挥,人武部、综合信息指挥室、区域发展办、城市建设办、农业农村办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
防指成员:街道各办、各村(社区)、河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庄供电所、杭州萧山供水有限公司河庄营业所、河庄电信支局,东能管道燃气河庄营业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全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的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研究决定救灾政策和资金安排,负责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部署灾后恢复生产和建设;决定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等重大问题。
(二)河庄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街道防汛办)组成及职责
街道防指办(防汛办)设在街道应急站,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应急站(区域发展办)、农业农村办负责人为副主任,专职水利员任日常联系人。
主要职责:及时制定和修改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提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计划,检查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做好抢险队伍组建、物资调配、受灾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及时预报和收集防汛防台各类信息,做好对全街道灾害损失的核查统计;负责做好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街道防汛办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人大)办公室:综合协调各部门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安排年度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专项经费和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工作经费,及时下拨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加强机关值班,检查各村(社区)的值班情况;在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值班期间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及安置转移人员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纪律执行与重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措施,组织宣传报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先进事迹等,编发简报,接待新闻记者。
3.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街道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日常巡查;组织实施道路基础设施的积水排涝,协调电力、电信、供水等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做好道路、车站巡查,维护交通秩序。
4.公共服务办公室:利用有线广播等宣传工具加强防汛抗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播报区气象预警信息、汛情预警,负责对独居孤寡老人、弱势群体走访巡查,及时按要求做好重点人员转移工作,负责做好灾后受灾人员的生活救助。
5.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期间社会秩序的稳定和重要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时掌握全街道社会治安动态,为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措施的实施提供安全保障;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点安全保卫工作。
6.区域发展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人员转移工作,督促各村(社区)避灾场所的安全检查、街道企业按各自的行业要求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各项准备工作,并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汛情来临时及时向企业通报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有关信息,监促、指导和协调企业、市场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措施,特别是化工企业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指导企业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落实好街道级防汛防台避灾安置场所的安置管理工作。
7.城市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在建工地的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工地防汛防台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指导实施人员转移,并帮助工地人员转移的避灾安置工作;及时做好道路破损、积水点等各项工程的维修工作。
8.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林业(苗木)、水产养殖业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做好根据上级发布的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有关气象资料,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监测好雨情、水情、雪情等,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提供第一手资料;负责做好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拨,确保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各类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完好。
9.征迁安置办公室:负责组织、督促属地各村(社区)做好危旧房安全巡查工作,必要时指导实施人员转移避灾安置;做好流转土地上承包者的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汛情来临时及时向承包者通报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有关信息,指导、督促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措施。
10.各村(社区): 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各居民组和所辖的企业发布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信息,及时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措施,做好村(社区)级避灾点的管理,组织辖区内危房及临时过渡房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负责所属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安全;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分队;负责辖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和抢险排涝其他工作。
11.河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对本单位职工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信息的发布,台风、汛期人身安全防护知积的宣传,做好汛期、台风期间出现伤员的救治或及时转院治疗等工作;负责做好灾后疫情预防指导。
12.河庄供电所:负责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维护、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
13.杭州萧山供水有限公司河庄营业所:负责加强供水等市政管网维护和抢修,确保居民用水正常供应。
14.河庄电信支局:负责加强基站设施运行状况监控,做好抢险抢修;根据需要负责通过手机短信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15.东能管道燃气河庄营业所:负责加强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和抢修,确保居民用气的正常供应。
(四)抢险救灾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在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期间,根据街道抢险救灾工作需要设立4个专业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监测预警)组:由农业农村办牵头、党政(人大)办、党建办和各村(社区)等单位参与。负责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及时传达气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统筹指挥救灾抢险;督查和检查各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摸排、核定应急物资储备数量,按照“就近、救急”原则,统一调配;做好防汛防台有关协调工作。
2.抢险救灾组:由综合信息指挥室牵头、公共服务办、平安建设办、区域发展办、城市建设办、农业农村办、征迁安置办和和各村(社区)参与。负责在汛期及重要灾害气候来临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置,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工作。根据险情、灾情,及时调集街道应急力量、救援物资,发动社会救援力量,指派应急指挥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工程进行维护和抢修。指导灾后重大建设设施恢复。
3.人员转移组:由区域发展办牵头,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共服务办、平安建设办、城市建设办、农业农村办、各村(社区)和河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负责组织指挥受险人员转移,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对集中安置点位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疫情防控,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工作,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4.后勤保障组:由党政(人大)办牵头,党建办、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共服务办、区域发展办、农业农村办和各村(社区)参与。负责街道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接待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等协调指导和舆论调控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预防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范围。根据天气预报和市、区防指的指令, 由街道防指办负责及时掌握气象灾害信息,包括台风、强降雨、暴风雪、严重冰冻等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范围和灾情分析。堤塘、河道、排涝闸及重要设施、建筑工地、居民住宅区等为重点防御区域。
2.组织体系。河庄街道在钱塘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建立街道、村(社区)二级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组织指挥体系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通信保障网络,必要时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组织指挥体系可延伸到重点企业、建筑工地和住宅小区物业。
3.信息报送。街道防汛办负责加强与钱塘区防指办、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联系,明确以防汛办为中心的信息沟通渠道,各村(社区)、避灾点和重点单位指定信息人员,建立灾害信息报送网络。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立即上报钱塘区防办,一时难以掌握的灾害损失信息及时告知基本信息,并在2小时内核查补报详情。全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各类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制度,信息统一由街道防汛办处理,并及时向钱塘区防指报告。
(二)预案启动
街道指挥部根据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指挥部启动的应急响应,街道自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1.四级响应:出现持续降雨天气,区防指发布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四级应急响应后,街道防指立即启动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四级应急响应,即时将有关信息通过短信平台通报街道防指办成员单位。街道防汛办落实专人值班,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2.三级响应:市气象部门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区防指发布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三级应急响应后,街道防指立即启动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三级应急响应,即时将有关信息通过短信平台通报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街道防汛分管领导到岗24小时值班,防指成员单位落实专人在岗24小时值班,开启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平台,及时将汛情和灾情信息下传至各单位,按要求将相关汛情灾情信息报送区防指。河庄小学和钱江小学及各村(社区)的避灾点应及时检查备用避灾房屋,随时准备清空整理。
3.二级响应:市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区防指发布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二级应急响应后,街道防指立即启动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二级应急响应,即时将有关信息通过短信平台通报街道防指领导和各成员单位。街道防指指挥召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专题会议,部署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街道领导和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岗值班,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设备的出动工作,并做好转入一级响应的准备,按要求将防台抢险救灾情况、水位及汛情灾情信息报送区防指。河庄小学和钱江小学及各村(社区)的避灾点组织人员把备用避灾房屋进行清空整理,转移危旧房屋、建筑工棚内等人员。
4.一级响应: 市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区防指发布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一级应急响应后,街道防指立即启动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一级响应,即时将有关信息通过短信平台通报街道主要领导、街道防指领导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街道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专题会议,部署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街道全体人员到岗到位,街道主要领导、街道防指领导、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岗指挥,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将职责范围内的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抢险救灾情况、河道水位及汛情灾情信息报送街道防汛办。停止所有户外作业,转移所有排查到危险地带的人员。
(三)应急保障措施
1.积水排涝。在防汛防台期间,按照24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100mm、150mm不同标准,街道防汛办负责制定和落实"一点一方案"措施。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组建积水排涝应急抢险小分队,确保道路积水3小时排除,保证街道各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居民住宅和企业不进水。涉河工程项目遇突发性气象灾害危及行洪安全时,及时向区防指办提出申请,区防指办根据汛情和河道水位情况发出指令,由涉河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2.抢险队伍。街道建立一支不少于30-50人、各行政村(社区)建立一支不少于10-20人的防汛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抢险队伍。各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抢险队伍可由街道防指办统一调度使用。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义务,在灾情发生时,及时调配人员和设备参加抢险救灾。
3.抢险物资。街道防汛办负责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专用物资及部分日常性物资的采购、储存、管理和发放;各村(社区)分别负责各自日常性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物资(雨衣、雨鞋、手电筒、草席、彩条布、铁锹等)按上级要求采购、储存、管理、维护和发放;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期间,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需要调拨使用街道防汛物资和排涝机械设备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街道防汛办审核同意后发放,在汛期结束后,排涝机械设备使用单位需及时将设备送还原仓库。对水泵、发电机等机械电气设备要落实平时养护和汛前养护制度,确保汛期需要使用时拉得出用得上。
4.人员安置。遇各类灾害气候期间需要转移人员时,由街道防指发出指令,建筑工地的民工原则上由各建设主体负责落实应急避险场所,并组织转移;危旧房屋的居民由所属村(社区)负责落实应急避险场所并组织转移;需要大规模人员转移安置或本责任主体安置有困难时,由街道防指协调落实安置场所。街道级避灾场所由街道防指统一安排使用,备用场地包括河庄小学和钱江小学。河庄小学和钱江小学应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对备用避灾点进行清理。避灾场所内由街道副书记牵头负责保障应急饮用水和食物,清点避灾人员数量,综合管理大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派人员维护秩序和应急救护。
五、灾后处置
在发生台风、强降雨、暴雪、严重冰冻等气象灾害后,街道防指办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及时做好辖区内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治安管理、学校复课、环境治理、恢复生产和水毁工程修复等善后工作,确保街道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
1.生活救助。街道防指办及时调配救灾物资,公共服务办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切实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医疗救助。公共服务办要会同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医疗技术力量,抢救因灾受伤的人员;并积极开展疾病防控,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污染物清理。区域发展办要配合区环保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对污染源进行排查,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4.工程抢修。对影响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由农业农村办及时报告区防指办或组织修复;对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区域发展办配合区有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对涉及集镇、道路及建设领域的低洼内涝由城市建设办抢修,对涉及事业单位的低洼内涝由公共服务办组织修复;各村(社区)内的低洼内涝由各村(社区)牵头组织实施。
5.复盘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街道防指组织各成员单位对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提高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水平。
六、责任奖惩
街道将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在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对在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谎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预案管理
当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各成员单位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实施后,由街道防指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