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钱塘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0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04 14:39 信息来源: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陆赛春代表:
您在钱塘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有效惩治恶意诉讼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院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持续加大惩治恶意诉讼行为,将依法严惩恶意诉讼行为的效果,辐射到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工作上,并将惩治恶意诉讼行为(包括恶意保全行为、恶意拖延行为等)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一、加大恶意诉讼惩处力度。恶意诉讼行为当事人为了达到不正当目的,在明知没有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故意提起诉讼或者滥用其他诉讼权利,不仅导致诉讼相对人权利遭受损害,也严重妨害司法活动,浪费司法资源,破坏司法公正,应予以重拳打击。今年4月份,我院在审理一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认定原告杭州某餐饮公司恶意逾期举证多达万页的行为,严重影响正常庭审进程,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对其作出处以罚款50000元的决定。该案以对逾期举证行为强力的处理,唤醒了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受到广泛关注,案例被浙江天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等采纳、报道,对恶意拖延诉讼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二、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打击虚假诉讼专栏,发布《严惩虚假诉讼行为告社会公众书》,对虚假诉讼线索的来源甄别、行为类型及惩处后果进行宣传,引导警示社会公众实事求是,诚信诉讼。专门制定并于5月12日印发施行《关于惩治虚假诉讼行为工作指南》,加强对干警在恶意诉讼、虚假诉讼行为识别、线索材料审查移送、内外部门配合衔接等方面的指引,构建包含案件初筛、民事制裁、刑事处罚、司法建议、信息录入等一整套办理流程,强化刑民手段协同整治,将干警参与查处、打击虚假诉讼的工作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根据区域经济特点,重点对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的案件予以关注,强化精准识别。比如,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钱塘区涉及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不断涌现,该类案件中经纪公司篡改合同的情况高发。我院针对该类纠纷进行类案检索,印证发现6件案件中经纪公司替换了合同部分条款,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后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已查处涉嫌虚假诉讼案件14件,虚假诉讼案件查处率位居全市前列。
三、推动构建惩治恶意诉讼长效机制。防范恶意诉讼行为,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政法各单位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故积极参与平安钱塘建设,勇挑重担,牵头落实我区防范和打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行为,拟制定相关考核细则,联合公安、检察、房管、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形成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防范和打击局面。
同时,重视畅通事实调查渠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和关联案件检索机制等,协助查明还原案件事实,以破解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发现难”的困局。除了严守立案关,加强立案环节对恶意诉讼、虚假诉讼行为进行甄别外,还强化数字赋能,探索用数字化手段防范、识别恶意诉讼、虚假诉讼。今年以来,我院正在探索推进律师调查令一件事改革,旨在通过对现有律师调查令制度进行数字化流程再造,建立法院、司法局与协查配合部门的多跨协同,畅通各诉讼参与人获取证据的渠道,强化诉讼参与人自身在识别、披露、证明虚假诉讼事实中的能力和作用。此外,我院还依托“共享法庭”,积极开展网格员协助审判、执行工作的基层治理应用子场景建设,计划调动网格员协助法院查明事实,反映提供虚假诉讼线索,全面扎紧篱笆,防止虚假诉讼行为在法官的失察中导致法院错误的判决、执行。
总之,我院充分认识到防范和打击恶意诉讼的必要性,接下来将进一步提升打击力度,提高恶意诉讼参与人的违法成本,在案件办理中、在平安钱塘建设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