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第0073号)
发布日期:2022-07-15 16:26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2021〕第0073号
因前进单元东二路西侧地块(202110035)建设需要,拟征收靖江街道靖东村(围垦)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2667公顷(计199.000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被征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1年11月28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属地镇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2987937 监督电话:0571-82981612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