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后)([2020]第104-1号)

发布日期:2022-07-14 12:53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实施江东二路南2019-01-6号地块项目,需征收群建集体土地9.1467公顷,项目所涉及的集体所有土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和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公告的通知》(浙府法发〔2017〕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批准机关: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萧山区人民政府

2、批准时间:2020年05月14日

3、批准文件及文号:杭(钱塘)征迁﹝2020﹞第104号

4、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和《杭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相关规定,被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青苗的所有权人对公告所涉及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或萧山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申请人可按规定的程序向裁决机关申请裁决。争议协调期间,不停止征地行为的实施。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联系电话: 0571-82987937            监督电话:0571-82987680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新区分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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