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发布日期:2022-06-30 11:25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作者: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标准明确如下: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其他重大事项。

排除事项:

1、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2、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可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杭州市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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