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河庄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30 08:58 信息来源:河庄街道 信息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将《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河庄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予以公布。
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 号)文件,结合街道和条线工作实际,决定2022年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为:
1、有关辖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在辖区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4、其他重大事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税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项等。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河庄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