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市、区两级优秀教师等“四优一突出”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2 10:24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各学校(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优秀教师等“四优一突出”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树立教书育人良好形象,充分调动我区广大教职员工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现就2022年市、区两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以下简称“四优一突出”)典型的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与范围
(一)优秀教师: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科研机构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优秀校长: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正职校(园)长、党组织书记。
(三)优秀班主任:全区中小学在职在岗的一线现任班主任。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
(五)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在本区现享受农村任教津贴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
以上五类荣誉均属综合荣誉,同一人选不重复推荐。校级正职不参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校级副职与班主任均可参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副班主任不参加优秀班主任人选推荐,不同时担任一线班主任的大队辅导员、团干部、专职学生辅导员、培训班班主任、心理辅导站站长、年级(段)组长、学科教研组长、专业部主任、中层干部、校级领导也不参加优秀班主任人选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践行“爱心、责任、奉献”价值观,为人师表,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坚决抵制违规办学和违规有偿补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立德树人。有情怀有担当,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创造新形势下育人新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在岗位育人、敬业爱生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先进事迹。
4.年限要求。被推荐优秀教师的须在本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被推荐优秀校长的须在本区担任正校级职务满3年;被推荐优秀班主任的须为一线现任班主任且在本区担任班主任满3年;被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须在本区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被推荐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的须在农村从教20年以上。
(二)个性条件
在符合各类别基本条件前提下,下列(1)或(2)其中一项表现出色的:
1.优秀教师: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形象。
(1)课堂教学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突出,教育教学业务精通,深受学生喜爱。
(2)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团队引领、对口帮扶等方面卓有成效。
2.优秀校长:模范遵守办学行为规范,作风清廉,有较强的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学校校风学风、师德师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1)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性。
(2)大局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担当有为,促进学校面貌呈现新气象。
3.优秀班主任:热爱班主任工作,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并指导学生个性成长和特长发展,所带班级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1)长期担任一线班主任,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优,赢得学生拥护和家长认可。
(2)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所带班级进步显著,在年级或学校有示范性。
4.优秀教育工作者:立足本职,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师生员工服务,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在岗位育人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在学校重大任务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甘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表现突出。
5.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扎根农村,热爱农村教育事业,曾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1)在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方面业绩显著。
(2)在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方面业绩显著。
三、名额安排与推荐指标
2022年“四优一突出”典型选树总名额原则上控制在125名左右,其中推荐市级名额为34名左右,区级选树名额为91名以内。
2021年度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单位考核为良好等第的单位、民办学校核评C等及以上的单位,市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单位均可推荐1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可推荐2名),区教育局初评后推荐,由市教育局进行差额评定。未能推荐为各类市级优秀的候选人,自动成为区级各类优秀候选人,并由区教育局组织评定。
2021年度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单位考核为特别优秀等第的单位、民办学校核评A等的单位,可在推荐市级优秀的基础上推荐相同名额的各类区级优秀;2021年度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单位考核为合格等第的单位、民办学校核评D等及以下的单位,择优推荐“四优一突出”其中1项1名(具体分配指标详见附件1)。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师德优先的推优原则。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凡三年内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详见附件4)的教职员工,以及有违规办学行为且应为此承担相应责任的学校领导,不得纳入推荐范围。对推荐的党员教师,所在支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在申报表中填写写实性鉴定意见。对非党员教师,学校在推荐意见中须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二)落实推荐名额的分配指标。严格按各类分配指标和规定结构比例做好推荐,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不得违规超额推送。相关年限均按截至2022年6月底计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要向思政课教师和从事学校思政工作的人员、一线班主任、交流到农村或薄弱学校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教师等倾斜,上述人员原则上在我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总名额中不少于 4 名;优秀教师人选向对口支援教师倾斜,对推荐四川广元、甘孜等地在岗对口支援教师(一年以上),限推1名,不占市级推荐名额指标;优秀教育工作者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投身“无疫学校”创建中有突出表现的一线教职员工倾斜,原则上不少于在我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总名额的1/3,并在推荐名单中注明“抗疫”字样;为改变农村学校面貌,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学正职校长、书记可优先推荐优秀校长,限推1名,不占市级推荐名额指标;在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推荐名额中普通一线教师不少于2名。
(三)贯彻推荐程序的公平公正。推荐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出具书面鉴定(该书面鉴定随其他材料一并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由推荐单位在相应官网或官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须及时查核,查核举报属实、部分属实或结论未定的不得推荐。经查实在推荐报送中有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进行通报并核减下一年推荐名额。
(四)重视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结合推荐,积极发掘选树人员先进事迹,通过重要纪念日活动、重要会议或重要场合组织师德师风宣讲,通过主流媒体、官网官微、专题视频、校园宣传栏、教育年鉴专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唱响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正能量。
五、工作流程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的推荐提名工作,须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程序到位。
(二)组织审定。由区教育局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按照“四优一突出”各类别具体情况进行等额审核或差额评审,必要时可依据具体情况对名额分配进行微调。
(三)成果运用。选树成果在教师节期间正式公布。对确定为市、区级荣誉的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相关成果作为今后推荐更高荣誉的基础条件。
六、材料报送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贯彻落实《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文件精神,市级2022年“四优一突出”推荐工作依托“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https://jiaoshi.hzedu.gov.cn/)实行线上申报和推荐,教师本人在自主填报页面进行申报,经所在学校、区教育局初评后推荐,由市教育局进行评定。请学校(单位)务必于 2022 年6月21日前完成推荐,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市级优秀相关材料通过“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报送,并从系统中导出候选人一览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通过“钉钉” 报送至区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联系人;区级优秀申报表电子稿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版通过“钉钉” 报送至区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联系人。
为加强对各类优秀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唱响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正能量,各学校要深入挖掘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做好事迹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经区教育局初评后确定为市级各类优秀推荐人选的,各学校要严格按附件5要求上报事迹材料,并于7月10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联系人。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推荐材料报送至局人事安保科(联系人:陈聪;电话:82987538);优秀校长推荐材料报送至教育党建办(联系人:戚国军,电话:82987589 );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报送至局素质教育办(联系人:余谦,电话:82987535)。
附件:1.“四优一突出”典型选树推荐名额分配指标总表
2.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区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4.《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
5.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要求
关于开展2022年市、区两级优秀教师等“四优一突出”典型推荐附件.docx
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