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政工出 〔2021〕37 号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和抗体研发 生产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5-31 10:11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作者:
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政工出〔2021〕37号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和抗体研发生产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稿)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规定要求,我局于2022年3月9日组织专家对《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政工出〔2021〕37号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和抗体研发生产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现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政工出〔2021〕37号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和抗体研发生产项目位于钱塘区医药港小镇杭政工出〔2021〕37号地块,项目总投资为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7030.7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969.23万元,新征用地30.03亩,建设1栋蛋白质组学检测分析楼(4层)、1栋抗体生产(4层)、1栋试剂检测(8层)和1栋试剂检测(12层),合计总建筑面积52755.99㎡,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833.04㎡(1层),通过购置质谱仪、萃取仪、浓缩仪、离心机、超低温冰箱、酶标仪、质粒纯化系统、蛋白纯化系统、CO2培养箱等研发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空调系统,进行蛋白质组学检测分析、高端科研及诊断抗体试剂生产和基于蛋白质组学技术的综合研发。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生产工艺和主要用能设备的先进性
1.项目拟配置的2台SCB14-2000/10,达到《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2.项目拟配置的312台多联式空调机组达到《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2021)中二级能效要求;3.项目拟配置的10台冰箱/柜,达到《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2015)中1级能效要求;4.项目拟购设备所配电机均达到《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中2级能效以上要求;5.项目拟配置泵类及液体输送系统指标不低于《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中节能评价值要求;6.项目拟配置的水泵和风机实行变频智能控制,变频调速器内置PID调节运算功能,能按需自动调速,实现管网水压实时调节的平稳恒定,部分电机采用永磁电机,降低运行损耗;7.项目采用LED节能灯,采用相对集中,分散控制相结合。室外采用光敏控制;8. 项目根据《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 技术规范》(GB50400-2016)的要求设计雨水利用系统,回收项目屋面雨水;9.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并按要求建立采用实时在线能源管控系统。 10.项目拟在建筑物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物屋顶面积约7188平方米,年有效光伏发电约103万千瓦时。
三、项目能源消耗情况
项目用能种类主要为电力和耗能工质自来水,用能种类、结构符合生产工艺、设备的要求。项目实施后,主要从事蛋白质组学检测分析、高端科研及诊断抗体试剂生产和基于蛋白质组学技术综合研发,新增年用电量1219.99万千瓦时,新增年用水量1.2 万吨,年等价值综合能耗为3464.77吨标煤。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1163吨标煤/万元(2020年价)。
四、节能管理要求
项目应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20)等标准规定及装置节能运行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加强能耗考核,监测设备运行工况,确保能源转换的高效运行。
五、其他要求
项目设计、建设时,要按照项目节能报告、节能评审意见和批复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设备、用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向我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调整。项目建成后,需按规定程序进行节能验收。
特此批复。
杭州市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