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5 10:23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各街道办事处、各平台、各相关单位:
现将《杭州市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8月25日
杭州市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钱塘区工业旅游规范、健康发展,以工业旅游展现企业风采,促进产业升级,创建“钱塘智造”品牌,打造“ 工业旅游”金名片,结合《浙江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钱塘区范围内各类依托观光休闲旅游产业共同发展的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事业、工业园区(基地)等单位。
二、评定条件与标准
(一)评定条件
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应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符合工业经济、旅游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发展的要求。创建主体为企业,且产权关系清晰,证照齐备,单位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达到标准要求,无不良记录。工业旅游活动项目设施设备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规范和标准要求。
(二)评定标准
详见附件:《杭州市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三)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应向社会发展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杭州市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
3、《杭州市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检查标准评定表》(自查);
4、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批准证书(复印件);
5、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情况介绍;
6、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以上规定除注明为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应当提交文件的正本。
三、评定流程
(一)申报:拟参加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创建的单位,应按照“申报材料”明确的要求整理并提供相关材料,向社会发展局提出申请。
(二)初审:社会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评定:社会发展局牵头邀请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定专家组,对初审通过的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进行评定。
(四)公示:对经专家组评定合格的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在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五)公布授牌:经评定和公示无异议的单位,以正式文件公布并授予牌匾。
四、其他事项
(一)复核
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实行年度考核和三年一次的复核制度。每年3月底前,示范基地向社会发展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业旅游总结材料。三年期满后,示范基地按照《杭州市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检查标准(试行)》的要求,向社会发展局报送相关材料。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资格。
(二)撤销
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资格,不再享受有关扶持政策,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1、不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影响;
2、一年内发生3起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影响;
3、从事未经审批的与工业旅游不相关的经营项目;
4、不按规定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6、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本办法由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杭州市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2.杭州市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检查标准评定表
3.杭州市钱塘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请表
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 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