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2 10:55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经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授权,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公路管理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JDCG2018-GK-08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艮山东路过江隧道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规模

艮山东路过江隧道西起下沙艾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南侧,东至大江东滨江二路,工程总用地面积约9.535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过江隧道、综合管廊、地面接线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工程全长4600米(含地面接线道路),其中隧道段长约4450米(含盾构段长约3210米),隧道盾构段外径14.5米,内径13.3米,车道净高4.5米,双向6车道设置,主线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匝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附设平行匝道一对,风塔两座,管理用房一处建筑面积约2235平方米。管廊单独敷设段长约1600米(以实测为准),过江盾构段与隧道主体合建。

(2)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总投资441988.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6333.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915.26万元,预备费32739.89万元。

纳入PPP项目的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366333.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915.26万元,预备费32739.89万元,合计441988.58万元(暂定)。

5.2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合作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作合同。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相关要求及响应全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合作期:建设期38个月,运营期20年。

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PPP合同中约定的移交程序和移交标准无偿将项目移交实施机构或其指定的接收机构。

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资设立。项目资本金额度不低于签约投资额的2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

5.3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公开招标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具有参加投标资格(资格预审评审结束后进行投标文件评审)。

六、公告期限:2018年 9 月 22 日至2018年 10 月 8 日

七、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在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等值外币汇率换算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以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非并表数据)为准);

(3)2014年1月1日(以施工许可证中载明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单个PPP项目总投资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明示的总投资合同金额为准)在人民币20亿元及以上的PPP项目业绩(不含BT);

(4)2008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过采用盾构施工工艺且盾构外径11米及以上、连续盾构段长度不低于2公里的单洞隧道主体工程项目(须含过江,或河,或海,或湖,其中江、河、湖宽度须在100米及以上)施工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

(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如社会资本组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上述第(1)项要求,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第(2)、(3)项要求,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总承包的一方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第(4)、(5)项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需参股项目公司,其中联合体牵头人持股比例不少于25%。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方只有一家。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在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四楼D07号窗口(江东大道3899号,江东大道与仓创线交叉口)报名。

报名请携带以下材料:

(1) 中国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申请人联系信息表(格式自拟,信息内容需包括申请人全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传真等)。

上述非原件资料需全部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资格预审文件请自行下载。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经报名后,才有资格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九份(一正八副,同时附电子版U盘一个)并密封。

9.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江东大道3899号,江东大道与仓创线交叉口)四楼 409 第二开标室。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送达,授权代表应当是申请人的在职正式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到时间为准。

9.5资格预审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除用于备查的原件资料外不予退还。

十、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即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进入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发布,请各申请人同时关注招标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1-82165570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围垦区义蓬街道金星村十组32号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政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A座19楼B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2230995/13221830813 

传真:0571-87035309

同级采购监管部门:

杭州市大江东财政局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2987263  

时间:2018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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