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2-00512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3-02

  • 成文日期:

    2022-02-21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2〕5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有效性:

    废止

  • 统一编号:

    AQTD01-2022-0001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缓解下沙区域停车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3-02 10:16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缓解下沙区域停车难问题,结合区域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停车的实际需求,明确如下工作意见。

一、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同时改善非机动车交通和步行的出行环境,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便捷的出行选择,从源头上减轻停车压力。

(一)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积极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引导绿色出行,以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为理念,紧密结合轨道网络布局,动态优化常规公交网络、公交专用道布局,推进公交车型结构优化,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和换乘便捷度,打造“绿色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公交公司)

(二)完善慢行交通系统。编制完善慢行交通系统规划,改善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条件,切实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路权优先。规范共享单车发展,实现公共交通与共享单车方便换乘,解决好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问题。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试点推行公交求知专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统筹谋划求知专线方案。通过深入排摸学校生源的居住区块、出行方式、乘车意愿等,综合分析生源分布、周边路况、公交线网、交通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以出行需求为导向、大数据分析为支撑,合理优化现有公交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科学定制公交求知专线方案,鼓励和引导学生优先选择地铁、公交、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公交公司)

二、加强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采取配建停车泊位、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和路内停车泊位相结合的停车供给策略,以增供给为目标,重点抓好人口居住密集区、工业园区等停车难问题突出区域的停车场建设工作。

(四)优化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研究和完善下沙区域建设项目的机动车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区分不同区域、不同项目类别,建立与区域交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区住建局、各建设主体)

(五)新增利用闲置用地建设临时停车场。统筹征迁、环境综合整治腾退等近几年暂不出让的闲置用地,优先用于临时停车场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发集团)

(六)鼓励居住小区利用建筑红线范围内空地建设停车位。鼓励利用住宅小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空地增设停车位,根据“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原则,由小区自筹资金建设,停车场建设方案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属地街道应加强对小区建设停车场的指导和管理。停车库建设方案、管理制度和收费标准等应依法报批或备案。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利用道路空间增设停车泊位。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优化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停车泊位,结合道路实际条件,合理增加路内泊位;在菜场、超市、公厕、便利店附近新建绿色停车位;清理交通拥堵区域内影响动态交通和慢行交通通行的路内泊位。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完善相关政策

(八)鼓励企业新建立体机械式停车设施。工业企业利用自有空地建设立体机械停车库,原则给予1万元/车位的资金补助。停车库建设方案、管理制度和收费标准等应依法报批或备案。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九)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停车管理产业化。将政府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管理权、运营权和收益权等权益(资产),无偿划转至区属国有企业(区城发集团)名下,以支持国有企业停 车管理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发集团、区财政局)

(十)试点推行免费停车政策。为解决云帆小学上下学高峰拥堵,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云帆小学地下公共停车场实行免费停放。

(责任单位:区城发集团、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四、加强停车管理

优化停车管理和服务,规范停车收费管理,加大对挪用车位和 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

(十一)加强违停执法管理。强化道路泊位管理,定期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巡查,避免“僵尸车”长期占用泊位;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商业区域等重点地区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监督;加强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有效遏制人行道违停现象;制定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规范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服务行为,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二)深化智慧停车应用服务。推动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建立配套管理制度,整合下沙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商业停车场等停车资源信息,开发停车泊位信息诱导系统。深入推广“先离场后付费”数字场景应用,研究拓展停车诱导系统、共享停车服务、数据分析驾驶舱功能,切实促进公共、专用、道路等各类停车资源的集约利用,着重提高存量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发集团)

本意见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附件:钱政办发[2022]5号-加统一编号-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缓解下沙区域停车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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