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08 14:39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杭钱塘征字〔2021〕第00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前进公租房一期(202110051)建设项目,经钱塘经济审〔2021〕193号建设项目立项和82021006982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用地规划意见),拟征收义蓬街道蜜蜂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义蓬街道蜜蜂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3147公顷,地块东至:前进高层安置房西侧支路,西至:蜜蜂村,南至:江东一路,北至:前进高层安置房北侧支路(详见附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单位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用地规划意见附图.pdf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本公告发至义蓬街道蜜蜂村、义蓬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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