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钱塘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1 10:49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钱塘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 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 现 代 化 提 供 有 力 人 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 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满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在强化人才供给上优先保障。

———坚持高端引领。 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和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的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坚持分类激励。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采用差异化、针对性引才留才用才措施,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为“三农”人才成长提供便捷通道和广阔舞台。

———坚持贡献导向。 打破学历职称束缚,不拘一格引育人才,注重作用发挥,严把实绩考核,把对“ 三农” 的实际贡献作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

二、目标任务

2021 年,基本构建“三农”人才振兴的政策框架,创新引才、用才、育才体制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到2025 年,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水平的“三农” 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3 个以上,引进和培育农业科技人才 30 名以上,农技推广人才 300 名以上,农村经营管理人才 300 名以上,农村实用人才(含新型职业农民)5000 名以上,建立总量稳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 三农”人才队伍和机制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人才支撑体系,为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注入源头活水。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乡村产业人才引进行动

引导支持海归人才、科研专家、高校毕业生等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水平的“ 三农” 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1.加大高端农业科技人才引进。 鼓励区内涉农企业柔性引进海内外顶尖农业专家,对在引进单位工作三年以上按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年薪 60%一次性给予资助,每人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对专家个人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生活补助。 对在我区建立并认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农业研究院、省级以上农业研发中心,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

2.吸引大学生和农业科技人才从事现代农业。 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吸引大学生和农业科技人才从事现代农业。 继续抓好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贴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财政给予 1 万元 / 年的补 助,且 连 续 补 助3 年。

3.鼓励新乡贤助力乡村发展。 引导新乡贤在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乡村旅游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对新乡贤通过投资、技术、入股等形式从事乡村产业,给予连续 3 年的经营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 6 万元、第二年 4 万元、第三年 2 万元。

4.鼓励乡土人才培养工作。 鼓励“土专家” 、农民技能大师等乡土人才培养工作,每年择优选择不超过 10 个“土专家”开展“师傅带徒”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补助。

5.培育青年“农创客” “ 新农人” 。 实施“ 百万英才” 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培育农村青年电商。 加强精准化培训服务,开设青年“农创客” “新农人” 创新实验班。 支持高校完善大学生农业定向培养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 为鼓励开展高校毕业生乡村创业创新,对首次认定为“ 农创客” 的高校毕业生予以2000 元的补助。

(二)实施乡村产业人才素质提升行动

6.加大领军人才培养力度。 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学院”运行机制,完善培训内容,因地制宜开展以就业创业、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的培训项目,培训项目由财政全额承担。 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农创客、村社干部等参加农业类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经申报同意后,实行学费全免。

7.加大专业技能提升力度。 鼓励乡村产业人才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技能,对乡村产业人才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首次获得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1000 元、5000 元、10000 元的补助。

8.加大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通过与浙江省农科院项目合作在“乡村振兴学院” 等农业农村教学点实施现场教学、参观考察和交流互动等教学活动,引进和培育农业科技人才 30 名以上,农技推广人才 300 名以上,农村经营管理人才 300 名以上,农村实用人才( 含新型职业农民)5000 名以上,全面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三)实施乡村产业人才激励行动

9.支持乡村产业人才评优。 每年选树一批优秀乡村产业人才,深化落实乡村振兴人才发展战略,着力抓好乡村产业人才培养工作,对推荐认定为市级乡村产业技能大师的,给予每人 2 万元的奖励补贴,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 5万元的奖励补贴。

(四)实施乡村产业人才服务行动

以服务人才成长为落脚点,当好“ 店小二” ,优化“ 三农” 人才成长环境,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以能力、业绩为主要内容的人才评价标准,不断营造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

10.完善人才分类认定。 对照区人才分类目录,进一步完善“三农”人才分类认定标准,打破学历职称界限,将更多为农村服务且社会贡献较大、有特殊才能的偏才、专才纳入人才分类认定体系。 每两年评定一批乡村振兴领军人才、产业发展突出贡献人才、农产品营销优秀人才和重农爱才单位,分别给予个人 5 万元和单位 10 万元的资助。 开展农村电商“金掌柜” 和“银掌柜” 、农家乐(民宿) “金管家” 和“ 银管家” 评比活动,分别给予 3 万元、1 万元的奖励。 对入选杭州市特殊津贴等省市人才奖项的,按省市获奖金额实行 1 ∶ 1 配套。

11.支持建设乡村产业人才服务平台。 鼓励乡村产业人才创建各类农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和平台,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专业化、多元化服务,对服务优质的组织和平台创办人,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上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 三农” 人才队伍建设。 全区各级部门要形成合力,提高服务宗旨意识,切实加强政策和业务技术服务指导。 街道党委、政府要把推进“ 三农” 人才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产业人才融资的支持力度,为乡村产业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金保障。 坚持把“三农”人才振兴放在公共财政优先支持的位置,相应资金列入区级部门预算,支持总额以年度财政预算为限。 整合现有各类政策,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并按最优惠政策执行。 积极推动在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扶持政策,为“ 三农” 人才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带动人才回流农村,为乡村振兴提供人力支撑。

(三)落实用地保障。 国土空间规划应充分考虑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合理编制村庄规划,预留未来发展空间。 加强乡村产业项目用地年度保障,每年安排一定的乡村振兴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产业人才创新创业需求。 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四)注重宣传总结。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大对各类人才扎根农村、服务“三农” 、创新创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优秀“三农” 人才先进事迹的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人才资源开发新模式,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支持“三农”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乡村人才补助申报表.wps

2021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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