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新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9-30 16:48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信息作者: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以及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应领域的行政管理、监督和协调,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组织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推进农村领域改革。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民宿)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民宿)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

10.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工作。组织制定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制定区级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监督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林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农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区级农业、林业、水利资金的管理工作。

1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森林、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负责林业种苗监督管理。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开展良种选育推广,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和兴林富民相关工作。

13.负责全区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林地管理工作,组织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古树名木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14.指导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

15.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水文工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一监督管理水资源,统筹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重要河湖、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

16.负责节约用水和水土保持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17.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牵头农田整治及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湖、河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区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河道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滩涂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滩涂围垦的治理和开发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8.推动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林业、水利产业技术体系和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林业、水利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林)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19.指导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人才工作和对外合作工作。拟订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领域的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其中:事业单位1家。具体为:钱塘新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详见表1-5)

1. 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决算总计49,248.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588.17万元,增长138.3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为新预算单位,本年度本部门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各项职能,所需资金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248.9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决算总计49,248.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588.17万元,增长138.3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为新预算单位,本年度本部门充分发挥各项职能,资金支出增加。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4.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22,999.83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6,066.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7.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90.5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107.29万元,项目支出48,141.6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详见表6、表7、表10)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248.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588.17万元,增长138.37%,上年度本部门为新预算单位,本年度本部门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各项职能,所需资金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4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999.8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248.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588.17万元,增长138.3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为新预算单位,本年度本部门充分发挥各项职能,资金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为年初预算的99.5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实际支出低于预算。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4.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22,999.83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6,066.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7.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90.5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为26,249.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588.34万元,增长27.05%,主要原因是为充分发挥各项职能所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年初预算的99.4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实际支出低于预算。

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为26,24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95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06万元,占0.11%;卫生健康支出(类)14.65万元,占0.06%;农林水支出(类)26,066.94万元,占99.31%;住房保障支出(类)37.03万元,占0.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90.50万元,占0.34%。

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区本级,决算调整至各部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区本级,决算调整至各部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区本级,决算调整至各部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区本级,决算调整至各部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区本级,决算调整至各部门。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5.1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136.12%,主要原因是因部门调整,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641.54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区本级,决算调整至各部门。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576.24 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3672.66%,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用于规模养殖无害化处理。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157.32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75.63%,主要原因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项目调减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14万元,主要用于对农业防灾救灾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生物灾害防控)补助资金,用于草地贪夜蛾专项测报。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6,871.52 万元,主要用于对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100.81%,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等项目调增预算。年初预算该科目名称为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27.76 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确权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98.17%,主要原因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专项资金项目实际支出低于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68.78万元,主要用于油价补助、标准化渔船改造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81.48%,主要原因是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项目实际支出低于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935.5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106.78%,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301.0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管理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101.35%,主要原因是林业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调增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18.89万元,主要用于江堤河道监管中心其他人员费用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93.79%,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实际支出低于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3,208.70万元,主要用于江堤河道运维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90.64%,主要原因是2020年水利工程维护项目实际支出低于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833.6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管理、水利水旱灾害防御、防潮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69.32%,主要原因是水利管理专项资金等项目实际支出低于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1,455.4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管理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100.03%,主要原因是农村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调增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8,401.36万元,主要用于珍贵彩色林、乡村产业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258.76%,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约束性任务扶持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区本级,决算调整至各部门。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90.50万元,主要用于规模种粮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持平。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总体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22,999.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999.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为本年度的新增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年初预算的99.7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实际支出低于预算。

结构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22,999.8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2,999.83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2,999.8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美丽乡村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99.75%,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项目实际支出低于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详见表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10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3.99万元,公用经费63.30万元,具体为:

1.工资福利支出1,04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万元,主要包括子女保教费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60.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4. 资本性支出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详见表9)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合计1.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9万元,下降68.48%,主要原因是响应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23.33%,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响应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的业务交流、学习。为年初预算的0%,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的业务交流、学习。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业务交流、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本部门全年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95.5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为新预算单位,各类公务接待较少。为年初预算的46.67%,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本部门全年共安排公务接待11团组、累计11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预决算由其他部门统一编制。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24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涉及本级项目16个。

组织对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999.8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涉及本级项目2个。

(2)部门评价。本年无部门评价。

(3)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自评结果。2020年本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年度预算数13,311万元,决算数13,302.7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14个村的美丽乡村第三方咨询服务,基本完成美丽乡村改善村10个,基本完成美丽乡村精品村4个,申报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2个。二是效益指标。项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到位,明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资金使用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钱塘新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

钱塘新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

左锋

联系电话

0571-82987335

年度总体目标

计划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建成美丽乡村改善村1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4个。

2020年建成美丽乡村改善村1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4个(其中区级2个、市级2个)。

项目资金


预算批复数

调整后的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3110000

133110000

133027700

10

99.94%

10

其中:财政拨款

133110000

133110000

133027700

--

99.94%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数量)

美丽乡村第三方咨询服务(村数)

14

14

15


产出指标(数量)

基本完成美丽乡村改善村

10

10

15


产出指标(数量)

基本完成美丽乡村精品村

4

4

15


产出指标(数量)

申报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

2

2

15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

财政资金拨付情况

到位

到位

7.5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

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

明显促进

明显促进

7.5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7.5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7.5


存在的问题

无。

整改措施

无。

(2)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年度预算数9,647.06万元,决算数9,647.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庄48个,受益农户21,582户,受益村级公益性单位137个,建成污水处理终端244个。二是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提升。

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钱塘新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

钱塘新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

左锋

联系电话

0571-82987335

年度总体目标

计划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情况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8个村,受益农户达到21582户,另有公益性单位137处。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8个村,受益农户达到21582户,另有公益性单位137处。

项目资金


预算批复数

调整后的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6470600

96470600

964706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6470600

96470600

96470600

--

10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数量)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庄数

48

48

15


产出指标(数量)

受益农户数

21582

21582

15


产出指标(数量)

受益村级公益性单位

137

137

15


产出指标(数量)

建成污水处理终端

244

244

15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

农村人居环境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15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

农村基础设施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15


存在的问题

无。

整改措施

无。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财政对“林业管理专项资金”1个项目开展了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评价类型为资金评价,评价结果为“良”。

(注: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0年本部门钱塘新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3.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7.53万元,下降58.03%,主要原因是响应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人员流动减少。为年初预算数的185.09%,主要原因是因部门调整,人员增加,支出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52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78.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445.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3.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09%。

(三)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和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注:此处为“公车保有量”,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中为“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二者有口径上的区别)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预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表1:2020年部门(单位)收支决算总表

表2:2020年部门(单位)收入决算总表(分单位)

表3:2020年部门(单位)收入决算总表(分科目)

表4:2020年部门(单位)支出决算总表(分单位)

表5:2020年部门(单位)支出决算总表(分科目)

表6:2020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7:2020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8:2020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9:2020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0:2020年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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