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8-20 10:46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作者: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大学生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和见习工作。负责区属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
      3.负责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和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博士后相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留学回国人员来区就业创业有关工作。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数字化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具体为: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详见表1-5)

1.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计37005.87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05.87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计37005.87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05.8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类)104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00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5.89万元,项目支出36969.9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详见表6-8)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7005.87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0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4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37005.87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05.8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类)104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000万元;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26605.87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其中: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为35.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基本支出。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为631.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引进人才、医保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预算为90万元,主要用于人事工作经费和统发工资信息系统开发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预算为1108.71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协管员工资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预算为795.5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技能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预算为27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化管理人员慰问、统筹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预算为224.6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等标准化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人力资源协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预算为210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等方面的支出。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0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3) 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社保基金支出预算合计10400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其中: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款)基本养老金支出(项)预算为104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保报销、协助做好医疗定点机构监督检查、城乡医保参续保及体检等方面的支出。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9)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35.8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表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18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5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局本级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局本级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0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当年财政拨款资金36969.98万元(详见表11)。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1年,本部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14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本部门为设区后新设,无上年数。

2.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68.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8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3.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表1.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3.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4.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5.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6.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8.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9.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11.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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