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下沙街道“幸福下沙”十大惠民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5 11:22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各办、中心、社区:

根据“四个下沙”总体建设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下沙街道“幸福下沙”十大惠民行动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下沙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7日


下沙街道“幸福下沙”十大惠民行动方案

(试行)

为全力推进“幸福下沙”建设,关心关爱辖区居民群众,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建共享,现结合街道实际,推出“幸福下沙”十大惠民行动,具体方案(试行)如下:

一、行动内容

(一)困难帮扶行动

1.加大持证低保边缘户家庭补助力度,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街道再给予本地低保边缘户家庭200元/人/月救助金,从2019年10月份开始实施;

2.每年春节前夕对街道本地困难家庭开展走访慰问,慰问金标准为2000元/户/年。

(二)长者关爱行动

1.发挥现有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的助餐服务功能,引入餐饮连锁企业、家政服务业企业、配送企业或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服务,对于实现这一功能的老年食堂和助餐点,街道根据养老扶持办法(另行制定)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

2.分层分类扶持社区养老服务阵地发展,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对于成功创建街道级示范型养老中心的社区,街道按照扶持办法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于实施社会化运营并通过上级验收的,街道按照扶持办法给予运营补贴;

3.对下沙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享受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已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外),发放1200元/人/年生活补贴。

(三)残疾人关爱行动

高度关注重度残疾人群体,关心关爱这一群体日常生活,开展春节、中秋两节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金标准为500元/人/次,建立社区网格员登门入户机制,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做好急难险救助。

(四)老兵关爱行动

1.规范化建设街道、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平台与活动阵地;建军节和春节期间对重点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退役军人重点帮扶对象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1000元/人/次;春节对所有退役军人进行实物慰问,慰问品标准为200元/人/次;

2.推进退役军人再就业精准帮扶工作,对于持就业援助证人员实现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兜底安置就业。

(五)一线关爱行动

关心关爱街道公共区域保洁的一线环卫工人,通过送健康义诊、送便民服务等形式为环卫工人提供暖心关怀;通过送电影、送演出等形式为环卫工人提供精神关爱;通过举办环卫工人节主题日活动及相关走访慰问,增强环卫工人的城市归属感和职业自豪感。

(六)家庭关爱行动

关心关爱失独家庭,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上门心理疏导,开展春节、中秋、夏季高温等三次走访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户/次。

(七)暖心入户行动

创新夯实联系居民载体,建立入户走访机制,对住户一致的户籍居民做到“六必访”:即新生儿出生、入学(小学和大学)、新兵入伍及退伍、法定退休、去世、金婚等重要节点,由社区两委班子和社工深入居民家中开展暖心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另行制定《暖心入户行动实施细则》。

(八)就业促进行动

1.构建本土人才培养特别是本地户籍大学生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指导“一条龙”服务体系,对大一、大二新生,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和假期企业参观、实习等服务;对大三、大四学生,提供就业入职指导和实习实训单位对接等服务;

2.实施“创业领航”行动,邀请创业指导专家、创业成功人士为以大学生为主的辖区居民举办职场规划和创业培训等专题活动,营造积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3.大力开发新区重点企业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应届大学毕业生、社区未就业群体就业对接会,全年实现再就业不少于800人,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3.5%以内。

(九)文化惠民行动

1.2019年新建8家社区文化家园,2021年底前实现社区文化家园全覆盖;对于市星级评定和区验收达标的,按市、区建设补助资金标准,街道财政按照1:1给予持续建设资金补助,实现星级提升的,就高对差额部分给予补足;

2.围绕弘扬文明礼仪、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每年开展“送展览、送讲座、送演出、送培训进社区”活动100场(次)以上。

(十)志愿服务行动

建立下沙街道“1+5+X”志愿者队伍体系,每年设立150万元志愿服务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居民志愿者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和活动开展,志愿者队伍规模保持在100支以上,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0场以上,在辖区内设立志愿服务微笑亭,常态化开展信息咨询、便民服务、文明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务对象

根据十大行动内容确定服务对象,其中,涉及家庭与个人救助、补助、关爱、慰问与入户的项目,原则上仅限下沙街道本地家庭户户籍人员和单位型社区户籍人员。

三、配套保障

1.为确保十大行动科学有序实施,街道将制定出台《养老扶持办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暖心入户行动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和相关操作流程。

2.“幸福下沙”十大惠民行动经费由街道财政全额保障。

四、实施时间

1.十大行动相关条款,除明确另行制定方案、办法、细则的,以及条款中已明确起始时间的,其余原则上均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不溯及既往。

2.本方案由下沙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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