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7-15 15:38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规范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订并实施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3)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基层社会治理涉及城市管理方面能力建设。指导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管理。

(4)负责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河道养护等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以及有关养护作业等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5)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和政府投资公共停车场库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自行车停放点规划布点工作。负责轨道交通运营期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工程渣土及建筑装修垃圾、园林废弃物处置工作。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

(7)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工作。

(8)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按权限查处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

(9)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体系。负责区管设施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工作。

(10)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智慧城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城管工作。

(11)按权限参与编制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规划。负责绿化养护的招投标管理、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协调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工作。

(12)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包括有关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方面的职责分工;与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职责分工;与建设局的职责分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家。具体为: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详见表1-5)

1.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计69317.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162.42万元,增长30.41%,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2021年城市维护类预算口径变更,同时城市维护存在正常增量,工程及养护项目尾款结算需要。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17.38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2.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计69317.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162.42万元,增长30.41%,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2021年城市维护类预算口径变更,同时城市维护存在正常增量,工程及养护项目尾款结算需要。

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类)6865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65.51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7332.56万元,项目支出61984.8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年末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详见表6-8)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9317.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162.42万元,增长30.4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2021年城市维护类预算口径变更,同时城市维护存在正常增量,工程及养护项目尾款结算需要。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1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10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69317.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162.42万元,增长30.4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2021年城市维护类预算口径变更,同时城市维护存在正常增量,工程及养护项目尾款结算需要。

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类)6865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65.51万元;年末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00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60217.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1567.21万元,增长596.14%,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预算口径变化,原20年城维类大部分资金不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时城市维护存在正常增量,工程及养护项目尾款结算需要。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为5747.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97.10万元,增长23.59%,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预算并入该功能科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预算为515.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37.87万元,下降61.88%,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原20年特保专项经费等本年度不在该功能科目列支。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为2452.50万元,主要用于特保专项经费、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21.68万元,增长137.92%,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原城管执法等预算经费并入该功能科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预算为836.96万元,主要用于节制闸运行管理费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1.62万元,增长10.81%,主要原因是增加猪瘟防控专项经费等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预算为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维护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原20年城市维护预算不在该功能科目列支。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为396.1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287.67)增加108.52万元,增长37.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且需要补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预算为269.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0.64万元,增长8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且需要补缴。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91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404.79万元,下降79.55%,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本年度城市维护预算资金大部分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不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列支。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预算为91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维护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404.79万元,下降79.55%,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本年度城市维护预算不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中的该功能科目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9)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7332.5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506.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791.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等支出。

4. 其他资本性支出9.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表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340.10万元,比上年增长0.17%,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0万元,比上年下降80.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减少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相应经费随之减少。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比上年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减少公务接待相关活动,相应经费随之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7.10万元,比上年下降2.90%,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7.1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60.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50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

1.总体情况。2021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60217.38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1)节制闸运行管理费项目。根据《杭州经济技术下沙片区近期水系调整规划》,节制闸为提高下沙片区主城区的防洪能力,结合水系沟通需要,增强骨干河道过流能力,满足在一定时期内,下沙片区范围内同时存在南部建成区景观用水和北部农业区种养殖用水需求,两种对控制水位的不同要求。

从近几年的运行效果看,各节制闸进行统一管理后,充分发挥了节制闸的工程效益,为下沙片区有效配水工作提供了保障。

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钱塘新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

节制闸运行管理费

项目资金

95.00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数量指标

 

29座

节制闸数量

质量指标

 

合格

工程质量

时效指标

 

100%

合同工期完成率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社会效益指标

有所提升

提高改善水质、调整水位的能力

(2)2021年-路灯日常维护。城市道路路灯设施是夜间道路交通出行安全的保障,道路路灯照明设施应符合照明设施完好率标准、亮灯率标准及整改率标准。

根据《杭州钱塘新区道路照明设施养护作业标准及考核办法》的要求,路灯养护要制定养护相关制度,建立日常养护台账,落实专业人员巡查、维护、维修、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巡查覆盖率、整改及时率、排查全面性、应急响应率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新区路灯正常亮灯,保障市民群众的夜间出行照明安全。

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钱塘新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

2021年-路灯日常维护

项目资金

400.00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数量指标

 

31000盏

≥95%

区内道路照明设施养护量

月度考核合格率

质量指标

31000盏

≥95%

区内道路照明设施养护量

月度考核合格率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社会效益指标

保证新区夜间照明安全

保证新区夜间照明安全

生态效益

≥95%

符合城市照明亮灯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群众满意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1年,本部门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钱塘新区城市管理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0.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73万元,增长1.10%,与上年基本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9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417.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888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00万元。

3.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等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表1.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3.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4.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5.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6.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8.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9.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