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7-14 17:19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访问次数:

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街道(平台)、企业服务处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新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指导编制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新区各有关部门、街道(平台)、企业服务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有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新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新区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消防工作,按规定承担消防管理职责,并按上级有关部署实施。

(九)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工作,指导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根据需要作出救灾款物动用指令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新区各有关部门、街道(平台)、企业服务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新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组织执行上级灾害指挥部的指示、命令。承担新区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街道(平台)、企业服务处指挥机构的工作。

(十八)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新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新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80.7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为2019年两区合并后新成立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80.7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8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8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8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18万元,占45.6%;项目支出913.55万元,占5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80.7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为2019年两区合并后新成立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为2019年两区合并后新成立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42万元,占2.4%;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70.59万元,占4.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58万元,占0.03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567.56万元,占93.27%;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70.5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5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88.0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8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0.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31.9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3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77.9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7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8.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20.7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2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6.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安排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为2019年两区合并后新成立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为2019年两区合并后新成立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占7.85%,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为2019年两区合并后新成立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预算数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调研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累计4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5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8.85%。

组织对“危化重点县攻坚专项费用”“应急保障”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危化重点县攻坚专项费用及应急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危化重点县攻坚专项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4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1万元,执行数为213.42万元,完成预算的96.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第三方专家的聘请;二是完成危化重点县迎检。社会效益:重点县攻坚克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应急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5万元,执行数为18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应急指挥装备购置;二是避灾安置点建设;三是消防队伍慰问;四是危化品监管队伍建设及临江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社会效益:通过避灾安置点的规范化建设,提升新区在应对自然灾害水平有所提升。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为2019年两区合并后新成立单位。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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