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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1年春季学生教育资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5 16:41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浙财教〔2011〕15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1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及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财政金融局《关于切实做好杭州钱塘新区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钱塘教卫〔2019〕92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学校(幼儿园)初审,教卫局复审,确定2021年春季受资助学生和金额。现将2021年春季学生教育资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经费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

本次资助款项将以下指标的方式到各学校,普高国家助学金将走民生直达平台直达学生手里。请各民办学校6月25日前开具收据到教育发展中心,以快速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月底前务必把经费下拨到学生,严禁克扣、挪用,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

附件:1. 杭州钱塘新区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教育资助经费统计表.docx

2. 杭州钱塘新区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统计表.docx

杭州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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