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交付商品住宅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9 09:46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信息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交付商品住宅项目管理,提升商品住宅品质,维护市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交付商品住宅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1月18日—11月26日,欢迎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许春娟

联系电话0571-82983630

电子邮箱14637046@qq.com

通讯地址:青六北路499号钱塘中心4号楼5楼510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交付商品住宅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17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交付商品住宅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房地产开发企业:

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交付商品住宅项目管理,提升商品住宅品质维护市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装修交付商品住宅项目管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完善价格申报

装修交付商品住宅项目,应在预售前2个月申报装修价格标准。在价格申报,需提交装修对应户型的施工图(CAD格式)、预算书(软件版或EXCEL格式)及材料品牌表包括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Word格式

、建立验机制

交付样板房经项目建设主体、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验收后,向区住建局申请现场踏勘住建在收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组织房产、工程质量监管等部门上门复验

强化现场管理

(一装修清单及相关信息公示。项目销售现场和交付样板房内应公示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内容,材料品牌表除要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装修内容相一致外,要确保材料和设备的唯一性,不得出现第二种品牌、产地、规格、级别。定制类产品均要标明定制厂家。同时,样板房内应按照独立空间一公示牌的方式分区公示装修材料清单公示牌内容包括房源内的装修主要材料(设备)的信息包括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尺寸不小于40CM*60CM,全装修明细要求设置在入户门口处,尺寸不得小于120CM*200CM。

文字不小于2号字体,并悬挂或张贴于相应空间的醒目位置,方便客户查阅

(二交付样板房参观服务保障各项目应设置符合安全需要的交付样板房参观通道,落实专人管理维护参观通道交付样板房做好标识和引导,确保安全有序、完好整洁,并提供参观、介绍交付样板房等服务。参观通道原则上与交付样板房的保留时间相一致,不得拆除。确因项目施工影响临时拆除的,区住建报备并在施工影响消除后及时恢复。在影响期内,企业应制定临时参观交付样板房方案,以集中开放或其他适当形式组织客户参观。

(三)严格实行所见即所得2020年11月1日首次预售的项目各类交付样板房一律不得加装合同约定交付标准以外的设施设备2020年11月1日前已预售的项目各类交付样板房应2021年11底前恢复合同约定交付标准状态企业可通过VR、模型等方式介绍相应的功能和装饰搭配。

 四、施工工艺要求

各企业要在交付样板间附近单独设置工艺工法样板间,工艺工法样板间应依照设计文件明确的构造、材料、构配件等,对重点关键部位进行分层解构展示,对标准工艺、工序、材料做好解释说明。

五、实行客户确认

各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主动出示全装修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清单明细包括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说明交付样板房的设置情况,对装修明细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业主进行充分告知并留痕,引导业主参观交付样板房核对公示全装修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清单明细一致性,与客户签订《房屋装修确认单(一式两份)(模板见附件)留档汇编成册备查

    该通知自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附件:房屋装修确认                

   

 

                 杭州钱塘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

                      2021年XX月XX日


附件

房屋装修确认

房号

(请购房人本人确认房源)

客户姓名:

(出示身份证明)客户签字:         

关于商品房室内全装修标准的确认

本人拟购买“        ”项目住宅商品房,在签订本确认书前,本人已仔细审阅售楼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公示的全装修标准公示清单,并在贵司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查看了位于交付样板房室内全装修所用装修材料、设施设备,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全装修标准公示清单与样板房展示作为交付标准的装修材料、设施设备作了仔细对比,确认此样板房的装修明细与备案、公示一致,装修标准为   元/平方米并予以认可。本人同意以交付样板房(约  平方米户型交付样板房位于  幢  室)展示的室内装修材料、设施设备作为本人拟购买及贵司人实际交付商品房的全装修所用材料和设施设备,认可以该材料和设施设备所形成的装修作为最终商品房的全装修交付标准。同时,本人认可,如材料和设施设备发生原产地停产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贵司可以同类同品质相关材料和设施设备进行替代。

 

本人已充分了解确认交付样板房户型结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和设施设备明细组成(包括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及房屋实际交付标准等内容。

                                                             

                                                             

附件:全装修所用主要材料、设施设备清单明细

 

确认人:

                                            

 

本确认单一式二份,开发公司留存一份,购房人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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