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8 11:29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信息作者:

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杭州市钱塘区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                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日

杭州市钱塘区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满足广大群众基本体育需求,缩小城乡差别,推进体育事业发展,经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社会发展局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范围

1.各街道新建的健身点、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足球场、网球场、室内健身房、老年体育场地设施(包括门球场、气排球场、地掷球场)等全民健身设施。

2.投入使用3至5周年的全民健身器材,已影响正常使用,经维修后可恢复功能的设施。

3.投入使用6周年以上,无法正常使用,确需重建的全民健身设施。

二、新建项目标准

1.健身点建设标准:占地面积总计300平方米以上,配备健身器材不少于12件。(可分片建设,集中申报)

2.篮球场建设标准:面积608平方米以上,球场规格15米×28米(边线、端线缓冲距离各2米),重点做好标准球场地面建设。

3.乒乓球室建设标准:室内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放置乒乓球台一张以上,地面铺设有塑胶类材质。

4.羽毛球场建设标准: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球场规格13.4米×6.1米(边线、端线缓冲距离1.5-2米),投资1万元以上。

5.室内健身房建设标准: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组合器械一台,其他健身器材不少于8件,有专人管理,便于群众参与。

6.门球场建设标准: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球场标准为16×6米(边线、端线缓冲距离1.5-2米),网高1.8米。

7.足球场(5人制)建设标准: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球场标准为28米×15米(边线、端线缓冲距离1.5-3米),场地材质为全草坪或塑胶,球门应固定,有围网。

8.气排球场地建设标准: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球场标准为16米×6米(边线、端线缓冲距离为1.5-2米),网高1.8米。

9.网球场地建设标准: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球场标准为24米×8.5米(边线、端线缓冲距离为1.5-2米),有围网,场地材质为塑胶。

10.地掷球场地建设标准:塑质地掷球场为26.5米×4.5米,四周围板为25厘米的沙土地或塑胶场地;金属地掷球场为27.5米×3.0米,挡板高度为20厘米的沙土场地;小金属地掷球场的最小尺寸应为15米×4米;草地掷球场为边长34米至40米的正方形或长方形的平坦草地。

三、建设与管理经费

1.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对年度计划内的各街道新建的全民健身设施予以配套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健身点每个1.2万元、灯光篮球场每个2万(普通篮球场1.5万)、羽毛球场每个1万、乒乓球室每个0.5万,5人制足球场每个2万元、门球场每个2万元、网球场每个2万元、气排球场每个2万元、地掷球场每个2万元,室内健身房每个补助2万元。

2.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对使用3至5周年的健身点维修予以配套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维修器材经费的60%(每个点补助经费不得超过1万元),土建部分费用由各街道承担。维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使用时间已经达到6周年及以上的室外篮球场,经社会发展局同意列入重建项目,土建部分费用由各街道承担,重建器材经费由社会发展局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1万元。建设使用时间已经达到6周年以上的健身点,经社会发展局同意列入重建项目的,予以配套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1.2万元。

4.各街道对辖区内经社会发展局验收合格的健身点购买公众责任保险。

5.各街道依据上述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助标准予以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各街道辖区内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维修、重建等经费应列入本级年度预算。

四、实施要求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全民健身工程的产权归属为所在地的街道。各单位应承担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保养维修责任。

2.各街道自行招标采购新建、重建的健身器材,应选择国家体育总局国体认证合格的生产厂家(新认证生产厂家网址为http://www.nscc.com.cn/zscx.jsp),老国体认证的生产厂家的器材一律不得安装使用。未经检测评审、核价、保险的健身器材不得用作全民健身设施。          

3.健身点的标牌规格为长100㎝、宽60㎝,不锈钢材质,正面印有“发展中国体育彩票   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字样,监制单位为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承建单位为当地街道办事处,并注明建设年月。背面为使用注意事项,维修、保险报案电话,生产厂家。篮球架正面印有“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监制”字样及建设年月标示。

4.因城乡建设或规划调整,确需拆除全民健身设施或改变其功能和用途的,各街道应书面报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备案。拆除全民健身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以不低于原有规模、标准为原则,选址迁建。迁建所需费用由征用(占用)健身设施的单位承担。各街道对需重建的全民健身设施,应按不低于原有规模、标准的原则重建。维修项目的全民健身器材原则上由原器材生产厂家提供,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选择。

5.各街道做好全民健身工程新建、重建项目的建设台账资料,包括:①工程合同复印件;②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器材明细表复印件;④国体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⑤产品投保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⑥其它资料;⑦新建、重建前后的情况、照片(附表2);⑧重建器材购置发票;⑨《20XX年杭州市钱塘区全民健身工程补助审批表》(附表1)。

6.各街道做好全民健身工程维修项目的建设台账资料,包括:①工程合同复印件;②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维修器材明细表复印件;④国体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⑤维修前后的情况、照片(附表2);⑥维修发票;⑦《20XX年杭州市钱塘区全民健身工程补助审批表》(附表1)。

7.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要求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并将每个全民健身工程台账资料(经各街道分管领导签名、盖章)及时上报社会发展局。收到台账后,社会发展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民健身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维修重建设施验收可同时进行,验收合格后按补助标准下拨补助经费。对弄虚作假、重复上报的现象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所属街道当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补助经费资格。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请预报。每年3月底前,各街道预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计划(附件3),盖好街道公章报送至社会发展局体育科胡青青,联系电话:0571-82987575,社会发展局负责统一汇总。

(二)核准项目方案,踏勘选址。4月份,社会发展局根据申报计划,实地踏勘项目地址,拟定年度全民健身工程实施计划。

(三)组织项目实施。各街道、村(社区)按计划进行采购健身器材、建设安装。

(四)开展考核验收。社会发展局会同财政局对全民健身设施进行考核验收,并按标准下发补助。

六、附则

1.本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本方案解释权归社会发展局  

附件:1.20XX年杭州市钱塘区全民健身工程补助审批表

2.20XX年杭州市钱塘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登记表

3.20XX年杭州市钱塘区­­­­    街道建设计划申报表

附件1

20XX年杭州市钱塘区全民健身工程补助审批表

建设单位名称


工程类型


工程项目


工程地址


补助金额


建设时间


生产厂家


村(社区)、企业意见:

年  月   日

街道办事处意见:

年   月   日 

社会发展局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20XX年杭州市钱塘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登记表

行政村、社区、企业(盖章):      单位负责人:     电话: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面积


详细建设地址


建设时间


安 装 厂 家










注:此表一式三份,于每年10月30日前报社会发展局体育科。


附件3

20XX年杭州市钱塘区­­­­   街道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计划申报表

街道办事处(盖章):                                    单位负责人:                 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建设情况

建设地址

建设项目名称

预计补助经费(万元)



新建项目
















































重建(维修)项目














































合计


注:此表一式两份,于每年3月31日前报社会发展局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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