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发布日期:2021-12-27 11:20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一、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司法部 2003-09-01 第九条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受理条件: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四、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全国统一咨询投诉热线:0571-12345;0571-89898432
五、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群工作部(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迎康路28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5号、6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六、实施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