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C006/2021-07014

  • 发布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1-12-21

  • 成文日期:

    2021-12-21

  • 发文字号:

    钱塘政发〔2021〕15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00-2021-0001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关于调整杭州市钱塘区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区域的通告编制情况的说明》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27 16:17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在征求各相关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及普通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特制定《关于调整杭州市钱塘区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区域的通告》,为推动我区机动车结构调整进行部署。

(二)目的意义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助力柴油货车攻坚战,加强我区高排放机动车的管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市容市貌影响,切实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5、《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6、《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7、《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美建〔2021〕3号)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管理对象。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三)及未达到国三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二)管理区域、措施和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各类车辆在以下范围内通行:钱塘区区域内所有路段(不含绕城高速、苏绍高速)。

(三)执法手段。交警部门采用非现场执法结合现场执法的方式,对于违反通行管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规定予以查处。

三、其他

我区发布的《关于调整杭州市钱塘区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区域的通告》内的限行范围是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规定的“2019年10月8日起,全天禁止上述各类车辆在以下范围内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围合区域内(不含绕城高速)所有道路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基础上扩大至全域。

四、解读机关

本文解读机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解读人:姚淼钦

联系电话:0571-8298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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