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政府网站及政府新媒体网民留言回复办理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1-12-23 13:28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现就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回复办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网民留言办理时限要求

1.在用户自行选择提问地区和部门的基础上,各级信访部门要厘清各地各部门职责进行快速流转分派,工作日内确保3小时即时转办到事权部门。事权部门接收到信件后,如不属本部门相关的事项第一时间上导信访部门。上导前,必须与事权部门办理人员电话确认,以免错误分派造成回复时限延误。

2.对于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预处理模块及各类网上咨询事项,简单问题1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结;复杂问题3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结。

3.对于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我要投诉、我要举报、领导信箱、我要建议)事项,能直接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直接答复的,1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结;一般问题,3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结;情况复杂的,进入信访程序办理(简易程序:3个工作日流转完毕,7个工作日内办结;普通程序:5个工作日内流转完毕,5个工作日内告知,30日内办结)

二、网民留言办理质量要求

1.留言反映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承办部门将回复内容报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在时限内进行回复。

2.留言反映情况涉及面较广或影响较大、属民众关心的热点或重大事件的,牵头办理部门在办理时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及时与上级领导部门联系沟通。

3.留言反映问题情况比较复杂的,承办部门可要求来信人补齐相关书面材料,办理结果视情况报上级部门领导审定后,在相应网上渠道发布发布。

4.留言人反映问题不属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承办部门应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并及时转发至来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

5.事权部门要坚持以“事要解决”为导向,组织专业人员解答咨询事项,按规范拟写答复意见,一般要具备五个有:一是有回复,即针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进行答复;二是有过程,处理过程清晰明了;三是有依据,政策法规条款准确充分;四是有结论,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五是有落款,附上具体工作人员姓名与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沟通。

三、网民留言回访核实要求

事权部门要对留言办理进行“回头看”,主要核查事项办理的规范与质量,对不符合业务要求的,要及时整改;信访部门要对答复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核实,征询群众满意度评价,定期出具不满意清单,形成办理闭环。对问题多、整改慢的部门(如超期率高、满意度低、经常推诿扯皮的部门)发送整改通知单,抄送主要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并根据办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实时生成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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