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季度省、市基本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3 10:05 信息来源:杭州医保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杭人社发〔2016〕196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19〕38号)的规定,经省、市定点评估工作小组综合评定,共有161家医药机构通过2021年三季度省、市基本医疗保障协议定点评估(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自10月29日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书面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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