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09-29 11:05    信息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作者:

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 一)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 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标准。 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二)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负责食品、药品( 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工作。

( 三) 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 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 四) 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负 责推进新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事权划分规定,负责和组织查处直接面向市场主体、消费者的违法案件。

( 五) 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 协调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参与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整合。

( 六)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合同违法、商务领域违法、质量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交易秩序。 指导广告业发展, 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涉及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投诉、申诉和举报调查处理工作。

( 七)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 参与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执行,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 八)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 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 九)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 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 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 十)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组织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 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 十一)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有关事权划分规定负责实施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 十二) 负责计量监督管理。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 十三) 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依法组织制定本地区标准规范。 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 十四) 负责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 十五) 负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 十六) 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运营体系、公共服务体系, 组织商标、专利执法, 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 十七)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 十八)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分类管理制度。 落实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日常监管工作。 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工作。 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

( 十九) 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工作。  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 二十) 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完成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下放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具体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部门决算只有局本级决算,分局没有下属独立核算单位。

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524.6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56.20万元,增长46.02%。主要原因是:分局区划调整,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由原先的经开分局和大江东市场监管分局合并。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24.6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52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2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2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6.17万元,占64.93%;项目支出2,288.5万元,占35.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24.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56.20万元,增长46.02%。主要原因是:分局区划调整,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由原先的经开分局和大江东市场监管分局合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56.20万元,增长46.02%。主要原因是:分局区划调整,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由原先的经开分局和大江东市场监管分局合并。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88.79万元,占85.6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489.4万元,占7.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76万元,占2.25%;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0万元,占1.5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2.5万元,占0.9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36.99万元,占2.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23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20.05万元,支出决算为6,52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1%,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类的补助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382.7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23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雇员的工资合并后由党群部发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9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9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21.2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6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雇员的福利支出在编外人员经费中列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40万元,2019年决算为15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6%。主要原因是强制鉴定的费用增长。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学技术支出(款)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万元,2019年决算为48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品牌建设,地方政府对品牌企业的补助奖励资金。企业类补助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公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0万元,2019年决算为4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9年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2.50万元,2019年决算为6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0.69万元,2019年决算为101.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7.76万元,2019年决算为4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25.18万元,2019年决算为13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编外人员);

公用经费41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没有增减。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1.80万元,支出决算为75.25万元,完成预算的81.9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营维护费较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没有增减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55万元,占99.07%,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74.55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分局购置3车辆特种技术用车,同时划转3辆执法用车,6辆车辆的运营维护费用,2018年度没有发生公务用车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占0.93%,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62.79%,主要原因是分局公务接待任务有所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9.80万元,支出决算为74.55万元。完成预算的83.02%。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的公务用车运营维护费按定额编制,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为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0.6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70%。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公务考察检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较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累计10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公务考察检查等支出。接待100人次,1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19个,共涉及资金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食品安全检测”“标准、计量、合格评定业务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食品安全检测”“标准、计量、合格评定业务经费”等5个项目分别由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分局各预算项目都很好地完成了年初目标,完成了上级指派的工作任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及“食品安全检测”“标准、计量、合格评定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67.60万元,完成预算的98.5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食品检测任务;二是对临时抽检、节假日餐饮等进行突击检测。发现的问题:项目招标为入围标,科室对于委托哪家检测公司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摒弃入围标,改为分标段招标。

“标准、计量、合格评定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51.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农贸市场、商场等计量器具,由市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强制鉴定;二是对分局管辖区域内品字标等优秀企业进行标准化增育。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强制鉴定由市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分局无法控制数量金额,只能按照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预估,存在一定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尽量与市局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率。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54万元,下降10.1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维费用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广告、公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刷等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市监督管理部门从事其他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分局聘请编外人员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计量管理、标准化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表1.xlsx

附件3:项目绩效自评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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