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0-06055

  • 发布机构: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7-27

  • 成文日期:

    2020-07-27

  • 发文字号:

    钱塘管办发〔2020〕26号

  •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应急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KFD00-2020-0015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27 16:41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9〕59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应急救援〔2019〕83号)、《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培育工作的通知》(杭应急〔2019〕19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钱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钱塘管发〔2019〕31号)要求,经管委会同意,现就加强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军地协同、社会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为新区创建世界级智能制造产业集群、长三角地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全省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和杭州湾数字经济与高端制造融合创新发展引领区的目标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突出重点、形成合力。建设以消防综合救援队伍等常备应急力量,各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公益志愿应急救援队伍专兼并存、优势互补的钱塘新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底前,消防综合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各类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加强,再培育1支社会应急队伍,并发挥较好社会效益。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一)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快消防救援体制改革,加快消防综合救援队伍由单纯的防火救火向实施综合应急救援转变。加强新区专职消防力量建设,新增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划建设一批专职消防站,配齐配强救援装备,实现“15分钟救援圈”。

2.各街道要结合实际,依托民兵、巡防队员、复退军人、群众骨干等组建不少于50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在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开展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维护秩序等工作。

3.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依托村社干部、小区物业、巡防、网格员和楼道长等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原则上不少于10人,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和物资,紧急情况组织群众自救互助。

(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结合新区实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各行业和领域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专家组的建设。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数量和队员人数及配备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应尽可能的满足新区应急需要。

1.应急管理局负责组建危化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2.教育与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重大疫情应急处置队伍;

3.建设局负责组建道路交通、建筑工程、民防(人防)应急队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4.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组建市政基础设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5.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建环境污染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6.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组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组建电梯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急抢险处置队伍;

7.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建水利工程和病媒生物监测消杀应急抢险处置队伍;

8.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各自领域应急抢险救援和处置队伍;

9.供电公司、水务公司、燃气公司、华数、移动、电信、联通等公司负责组建各自领域的应急抢险救援和处置队伍。

(三)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经发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要指导各企业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和处置队伍。大创小镇管理办公室等平台和“小微”企业可以联建联防形式组建队伍,或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四)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育和扶持。指导队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救援行为,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和体能锻炼,科学规划、有序发展。

(五)加强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按照《关于民兵应急力量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杭动〔2019〕03号)要求,将民兵应急救援队伍纳入政府应急救援体系,政法委要协助和指导各街道将民兵纳入应急救援队伍。

(六)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

应急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建覆盖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制订专家活动规则,定期分析研判,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四、资金保障

消防综合救援队伍的建设和保障费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根据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式,按照纳入预算、政府补贴、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经费筹集渠道,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所需资金。落实应急队伍工作人员工伤、人身意外保险、抚恤等有关政策。各队伍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从资金、装备、物资和培训教育等方面加强对队伍的培育和扶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以提升队伍应急处置能力为导向,建立健全队伍学习、训练、管理和运行等制度,制定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加强指导和监督,规范参与社会救援行为。

(二)加强体系建设。应急管理局要牵头制定加强各类队伍的联动机制,建立救援队伍信息和指挥平台,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的联勤联动。

(三)加强培训演练。各队伍管理主体要加强应急队伍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每年各类队伍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16小时,骨干队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不少于24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

(四)加强考核监督。应急管理局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队伍建设与管理、日常运作、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将队伍建设纳入对相关主体的年度综合考评。

本意见自2020年8月26日起施行。

附件:钱塘管办发[2020]26号-《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pdf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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