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结算审价服务补充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2 15:51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 | 2020-2021年度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结算审价服务 |
招标人 | 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补充澄清部分 |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中的评标办法资信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评分(1、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审定金额在400万以下的结算审价项目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3、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审定金额在400万及以上的结算审价项目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得分8分。审定金额高的项目可按低的档次计取。注:同一项目不得累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类似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不得分。)修改为: (1)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审定金额在400万以下的结算审价项目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审定金额在400万及以上的结算审价项目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分8分。审定金额高的项目可按低的档次计取。 注:同一项目不得累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结算审价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类似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中的评标办法资信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评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审定金额在400万以下的结算审价项目每个得1分,最高2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审定金额在400万及以上的结算审价项目每个得2分,最高6分。以上项目不可重复计分,总分最高为8分。 注:1、同一项目不得累加。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审定金额高的项目可按低的档次计取。2、提供能反映出所承担的工作、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等评分要素的合同或委托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重复不得分。)修改为: (1)项目负责人具有审定金额在400万以下的结算审价项目每个得1分,最高2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审定金额在400万及以上的结算审价项目每个得2分,最高6分。 以上项目不可重复计分,总分最高为8分。 注:(1)同一项目不得累加。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结算审价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审定金额高的项目可按低的档次计取。 (2)提供能反映出所承担的工作、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等评分要素的合同或结算审价报告或委托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重复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