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0-06016

  • 发布机构:

    杭州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20-12-08

  • 成文日期:

    2020-12-08

  • 发文字号:

    钱塘管办发〔2020〕51号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有效性:

    废止

  • 统一编号:

    AKFD00-2020-0024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2-08 14:30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一、为什么要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0年8月,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杭教基〔2020〕8号),该指导意见对“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经费来源、收费,工作人员报酬等问题做了新的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提供了新的依据。因此,制定基于钱塘新区实际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学后托管服务的对象是谁?

学后托管服务对象范围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托管有需求的小学生。各地学后托管服务对象一般应按“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

三、学校开展的托管服务可以组织哪些活动?

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学后托管服务可采取组织学生自主活动,开展社团活动等方式进行。各小学要开展“1+X”学后托管新模式,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助力学生全面成长。“1”是指学校提供看护性质的基础性托管服务,小学生在教师管理下,自主完成作业、预习、复习、阅读等;“X”指学校安排体育、艺术等方面的社团活动,供参加托管的小学生选择。

四、参加学后托管服务的学生需要缴费吗,经济困难家庭孩子可以参加吗?

学校为参加看护性质基础性托管服务(即前述“1”)的学生免费提供服务。对选择参加体育、艺术等方面社团活动(即前述“X”)的学生,可适当收取学后托管服务费,托管服务费具体标准为20元/人/次。也就是说,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参加“1”或者“X”,参加“1”的不收费,参加“X”的应按收费标准交费。

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符合参加学后托管服务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免费的基础性托管服务;也可以向学校申请减免服务费参加其他托管服务。

五、教师参加学后托管服务能否取酬?

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的前提下,参与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相关部门在核定公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托管服务的时间、学生数以及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对参与托管服务的学校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学校把托管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托管服务的教职工,根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给予适当倾斜。发放教职工托管服务工作报酬的经费单列管理。

六、学校托管服务费成本如何分担?

学校基础性托管服务费由财政统一保障。兴趣班托管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按标准统一收取,公办学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民办学校根据实际收费合理列支,专款专用。

七、家长如何向学校申请参加学后托管服务,学校依据什么标准进行审核?

学校应当建立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机制,明确服务对象、时间、内容、组织方式等,告知学生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或网站上公布。学校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申请的程序、认定标准等内容。具体请关注学校相关信息。

八、学后托管服务每日的结束时间是怎么定的?

学后托管服务时间要契合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也要综合考虑学校和教师的承受能力。结束时间太晚,小学生在校时间过长,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也会严重影响教师的休息,进而影响其正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基于上述考虑,学后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7:30左右,不同季节可有适当区别。因家长下班较晚,正常学后托管服务时间结束后仍无法离校的学生,学校应继续做好管理工作,帮助家庭解决特殊困难。

九、学校开展托管服务工作可以开展文化学科培训吗?

推行学后托管服务的目的是为解决小学生放学早家长下班晚,部分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的问题,不是利用放学时间对小学生进行培优和补课。学后托管服务可采取组织学生自主活动,开展社团活动等方式进行。学后托管服务要切实做到不上文化课、不集进行学科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解读人信息:

解读人: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 邱耀,联系电话:0571-868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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