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小企业“政采贷”产品说明
发布日期:2020-10-15 10:37 信息来源:财政金融局
“政采贷”是指本行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采购人自行采购活动管理并中标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以采购合同项下形成的未来应收账款作质押,以采购人支付合同款作为还款来源的行标小企业贷款。
借款人准入标准:应符合本行小企业授信客户界定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须连续经营2年及以上或实际控制人有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
2.与采购人无关联关系,行业相关证照齐全。
3.借款人或实际控制人近2年(可不对应同一采购人)累计中标且成功履约货物和服务类项目3次(含)以上,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如中标项目为工程类的,成功履约次数2次(含)以上,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其中,III类借款人最近1年内必须有中标记录。
4.借款人须在本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并将该账户指定为采购活动项下应收账款的唯一回款账户,回款账户为电子监管账户,变更须经本行同意。
5.借款人小企业授信敞口最高额度核定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含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最近12个月累计有效中标合同金额的70%,或向本行申请融资提供的采购合同金额的9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6.未在他行办理针对同一个采购人的同类型业务。
贷款期限:单笔业务期限货物类和服务类最长不超过1年,工程类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到期日应与采购合同付款日期相匹配,但可视采购人情况将贷款到期日延后,最长不超过3个月。
担保方式:须同时落实以下担保要求和控制措施:
(一)采购合同项下形成的未来应收账款质押。
(二)追加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夫妇连带责任保证。
(三)如实际控制人非第一大股东的,另行追加第一大股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上浮
10%(具体视情况而定)
具体联系人:徐伟刚 联系电话82921293、18258888258 联系地址:钱塘新区义蓬街道义隆路203号浙商银行杭州钱塘新区支行。
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