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9-07-30 12:12 信息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开发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其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并发布抽检信息;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有关风险监测工作。
6.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7.负责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0.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11.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本地区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区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规范。
16.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建立不良事件监测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审评评价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7.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18.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详见表1-5)
1.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计612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0.05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计6120.0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类支出568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44万元、知识产权事务类支出10元、住房保障类支出215.18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类支出18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4820.05万元,项目支出13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详见表6-8)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120.0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2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6120.0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类支出568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44万元、知识产权事务类支出10元、住房保障类支出215.18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类支出18万元。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6120.0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95.21万元,主要用于分局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821.22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303.6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125.2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2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26.60万元,主要是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368.6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更新、完善市场监管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140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许可证认可监督管理(项)45万元,主要用于认证认可业务活动专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43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方面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执法(项)1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专利执法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9.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8.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15.18万元,主要用于分局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9)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4820.0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38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51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表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91.8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外省市各级公务活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9.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1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8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6120.05万元,预算执行率95%左右。分局致力于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1.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切实提升消保维权处置能力、平稳化解重大涉稳、群体性、敏感性消费投诉纠。2.推进国家特种金属结构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加速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区政府质量奖工作、推动“品字标”建设、企业信用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3.积极创新食药监管方式、严控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切实做好餐饮安全保障、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4.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拧紧安全生产螺丝扣、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大电梯安全保障力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9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0.8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76.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33万元。
3.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1. 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3.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4.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5.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6.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7.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8. 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9.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