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意见采纳情况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5-07-01 15:43 信息来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一、公众意见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在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2412.html)发布了《钱塘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5日,公示期间,收到意见建议如下,特将此情况向社会反馈。
序号 | 意见内容 | 回复意见 |
1 |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的确权,钱塘区自建房多为三层半至四层,且建造时合法合规,现按照三层确权那多余的建筑面积归属于什么面积 | 1.农村宅基地是按照建房审批表的标准建设的,建房审批表中明确规定了宅基地批准建造面积,批准建造层数,批准建造总高度。 2.同时相关文件也有规定:例如:1.《萧山市土地管理实施规定》(萧政[1991]44号)规定了层数不能超过三层,高度不能超过10米。2.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13〕201号)规定了独立式住宅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高度不超过12米。 3.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据宅基地建房审批表来确定权属的,如果依据实际建筑面积来确定权属没有法理依据。 |
2 |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的确权,钱塘区农村自建房多为四层,且建造时合法合规,现按照三层确权无合理依据,而且与实施细则不符。如按照三层确权那么多余的建筑面积归属于什么面积? | |
3 |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的确权,我们钱塘区农村自建房多为四层,且建造时合法合规,现按照三层确权却无合理依据,而且与实施细则不符。如按照三层确权那么多余的建筑面积归属于什么面积? | |
4 |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的确权,钱塘区内自建房多为四层且建造时合法合规,按照三层确权无合理依据。如按照三层确权那么多余的建筑面积归属于什么面积? |
二、部门意见
2025年4月17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征求各部门意见。共收到8个部门的意见反馈,其中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下沙街道、白杨街道、河庄街道、义蓬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书面反馈无意见,其中如下:
序号 | 部门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区住建局 | 无意见 | / | / |
2 | 区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 | / |
3 | 下沙街道 | 无意见 | / | / |
4 | 白杨街道 | 无意见 | / | / |
5 | 河庄街道 | 无意见 | / | / |
6 | 义蓬街道 | 无意见 | / | / |
7 | 新湾街道 | 无意见 | / | / |
8 | 临江街道 | 无意见 | / | / |
9 | 前进街道 | 无意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