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为见义勇为事迹突出人员张锡申报行政奖励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8 17:35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
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浙政办发〔2011〕90号)和《浙江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表彰奖励办法》(浙公通字〔2012〕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为见义勇为事迹突出人员张锡申报钱塘区人民政府三等功,现予以公示。
张锡,男,1993年9月10日生,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人,现住址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百郦玲珑府,现为杭州吉海半导体厂房项目土建主管。简要事迹:2025年1月17日,张锡路过钱江直河公园时,发现两名群众落水求救,其毫不犹豫、不顾个人安危冲入河中先后将两人救上岸,帮助两人脱离生命危险。2025年3月,张锡被授予“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本次公示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4月3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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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学林街1616号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