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钱塘区2024年度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8 17:50 信息来源:钱塘区委宣传部
各有关单位:
根据《钱塘区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文件精神,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钱塘区2024年度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钱塘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钱塘区,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相关企业和单位。
2.政策中涉及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企业资质认定日期以及作品获奖日期等均须在2024年1月1日后。
3.已享受一企一策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同一项目、作品符合钱塘区内或省市其他补助(奖励)政策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奖励)。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作资助(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补足差额部分。
4.可享受本政策的企业,若出现主营业务转为非文化产业、工商经营异常、重大经营安全事故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不予受理本政策申报。
二、申报内容
详见附件1:钱塘区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兑现指南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承诺书和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详情见附件)打印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承诺书和其他附件材料)一起递交企业所属街道或平台,由属地街道或平台审核盖章后统一交送、或邮寄至钱塘区委宣传部文创发展科。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
2.材料复核。由钱塘区委宣传部联合专业审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3.实地走访。根据需要,由区委宣传部联合属地街道、平台以及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实地走访审核。
4.征求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了解申报的企业、园区是否有主营业务转为非文化产业、工商经营异常、重大经营安全事故、政策重复享受等情况。
5.会议决策。根据审核和征求意见结果形成兑付名单及金额,并提交区级相关会议审议。
6.项目公示。所有拟获得资助、奖励、补助的项目或企业名单在钱塘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ianta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5天。
7.资金拨付。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拨付扶持资金。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采用书面方式申报,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材料每页盖公章或整册资料盖骑缝章;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PDF电子版申报材料。
2.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3月14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受理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1号楼B座330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1623271386@qq.com。
4.咨询电话:钱塘区委宣传部,0571-89535354。
附件1 钱塘区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兑现指南.xlsx
附件2 钱塘区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申报表.docx
中共杭州市钱塘区委宣传部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