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09-26 16:54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官网
杭市监罚告字〔2024〕329号
杭州荷琳贸易有限公司等942家公司(具体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明:你单位为2021年12月31日前本局设立登记的在册企业,且2021、2022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查询,你单位在2021年12月31日后没有变更、备案、清算等登记备案信息记录;经现场核查和电话联系,你单位不在住所地经营也无法取得联系;经向税务部门查询,你单位税务状态为非正常情形。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依法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俊、沈丹
联系电话:0571-87330187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大道2199号智慧谷C幢2025室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