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2024年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5-22 16:12 信息来源:综合审批科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纳入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库等的工业企业
二、监管内容
(一)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每季度开展双随机检查,全年共开展四次。(完成时限:每季度)
(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成省市区开展的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完成时限:每年)
(三)重点专项检查: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专项行动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完成时限:每年)
(四)日常临时检查:结合部门其他管理工作任务开展日常检查(完成时限:每年)
三、监管重点
(一)水环境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废水处理工艺及是否存在废水偷排漏排、私设暗管、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超标排放等情况。
(二)大气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废气产生、收集、处理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废气处理设施是否不正常运行以及废气排放是否超标等情况。
(三) 固废和土壤污染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堆放、处置等是否合法,企业贮存是否及时登记台账等情况。
(四)三同时建设方面。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环评等建设标准,是否按要求开展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
四、工作要求
(一)优化执法导向
依法依规开展现场检查,并指导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和及时有效的环保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环保守法意识,构建良好守法秩序,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绿色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切实做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环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三)强化执法效能
充分依托数字化监管手段,利用在线监测、走航监测等开展巡查检查,提高问题发现能力,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
(四)严格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遵守被检查对象安全防护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从快查处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要深挖彻查、典型案例曝光,形成高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