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共同富裕-涉农政策及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6 17:12    信息来源: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至6月21日,杭州市审计局对钱塘区共同富裕涉农政策及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乡村产业促共富方面

1.关于“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优势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召开园区专题会议,摸清用地存量。二是围绕特色产业精准招商,结合市级资金新增2-3个项目。

2.关于“部分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下”问题的整改。我局出台项目补助政策文件时明确考核机制,明确项目立项后未及时完成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参加项目补助申报。

3.关于“将政银共建收益及财政补助计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问题的整改。目前已将2021年和2022年度政银共建资金调出经营性收入,转入“公积公益金”。

4.关于“部分街道未及时按规定分配渣土经营收益”问题的整改。新湾街道2021年实施的冯娄、建华四垦区域整治项目村级收益已全部结算兑付完毕。

二、乡村科技促共富方面

1.关于“农机购置补贴预算安排不合理且使用绩效低下”问题的整改。2023年11月底已将历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统筹使用。

2.关于“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补助申报条件核查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双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申报程序和各街道的审核职责。二是强化监管,督促街道重新上报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材料并审核。

3.关于“单台农机累计补助金额超规定标准”问题的整改。涉及累计奖补资金超出规定金额已于2023年9月30日前全部追回至区财政专户。

4.关于“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开展农培工作、落实上级农培任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民培训管理的通知》召集相关业务条线开展业务学习。二是严格省市资金使用,做到省市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实施绩效监督,认真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绩效管理,每年落实自查自纠。

三、乡村建设促共富方面

1.关于“个别项目未按要求实施招投标程序”问题的整改。健全完善制度,修订《杭州市钱塘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增加村级务工规范管理内容;修订《杭州市钱塘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管理办法》,完善村级服务采购规范流程。

2.关于“部分地区建设项目计划约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绩效评价,聘请审计单位对乡村建设项目统一进行绩效评价。二是制定拨付计划,按照《钱塘区数字乡村(未来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拨付补助资金。

3.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进度及资金拨付较慢”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推进机制,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大比武活动,定期通报建设进度。二是加快资金拨付,预计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区级统一组织绩效评价后,按要求拨付区级剩余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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