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

发布日期:2022-07-14 15:45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萧土资预〔2020〕10078号

关于东一路西2020-03-7号地块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

杭州钱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

你单位送审的《东一路西2020-03-7号地块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经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用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1、该项目地块编号为:202010078。项目已经杭州钱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复(钱塘经济审〔2020〕118号),拟定总投资约30000万元,拟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根据《用地规划意见》(8202073664),该项目位于杭州钱塘新区前进街道。该项目选址涉及《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调整完善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一般农田,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全省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年度调节机制(试行)的通知》规定,需按年度落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待规划落实方案经有批准权机关批准后,再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3、根据土地预测绘成果,拟用地总规模4.0196公顷。占用农用地4.0196公顷,其中耕地3.7814公顷(水田3.7814公顷)。该项目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报省政府审批,在用地报批前需纳入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计划。

4、该项目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应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合理控制用地规模。项目拟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若因政策调整或改变用途,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5、根据杭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该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依法不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6、该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无矿产资源(甲类)压覆,无开挖山体,开采砂、石、土类矿产资源情况。

7、你单位应依法对拟占用土地的原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进行安置补偿,并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土地。

8、本意见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的,预审意见自动失效。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项目主体、名称、用途、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或已失效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新区分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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