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
2022 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8 16:04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种粮补贴动态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种发〔2022〕6 号)要求,结合省发展改革委成本调查监审局对相关农资价格监测测算结果,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 2022 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全年稻麦种植、油菜种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 亩以上的规模化种植主体。
二、补贴标准
按照农资价格监测测算结果,确定 2022 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标准为 22 元/亩。
三、资金发放
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的申报、核定、公示、发放等程序,与省级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同步进行。各地可视情先行垫付或在省级预拨下达的相关政策性补贴预拨资金中先行兑付。待年度结束后,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实际种植情况据实结算;宁波市所需资金由当地负责筹措落实。
四、工作要求
实施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政策落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种粮收益预期,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鼓励各地参照省级做法,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相应政策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效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2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