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1-06058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09-30

  • 成文日期:

    2021-09-24

  • 发文字号:

    钱塘政办发〔2021〕7号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01-2021-0003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教育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15:42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教育人才引进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杭州市钱塘区教育人才引进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钱塘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钱塘区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匹配钱塘区建设“浙江省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国际一流的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杭州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等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坚持把基础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高标准、多渠道地引进教育优秀人才,高水平、阶梯式地培养教育杰出人才,努力打造一支能够引领钱塘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教育人才队伍,助力钱塘区美好教育先行区发展,为钱塘区构建品质化、现代化、国际化的教育体系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钱塘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系统各直属单位。

三、引进对象条件

(一)第一类人才

1.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名的在职教师;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类)的人员;

2.省级及以上名校长;

3.其它符合杭州高层次人才B类条件的在职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二)第二类人才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的在职教师;

2.获得国际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奖的在职教师;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的在职教师;

4.其它符合杭州高层次人才C类条件的在职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三)第三类人才

1.具有省优秀班主任、省师德楷模、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的在职教师;

2.获得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奖的在职教师;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的在职教师;

4.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地(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在职教师;

5.其它符合杭州高层次人才D类条件的在职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内,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

(四)第四类人才

1.具有省春蚕奖、浙江省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杭州市教坛新秀等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2.全国范围内的在国家、相关教育发达省份组织的班主任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中获得一等奖的在职在编教师;

3.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在职在编教师: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4.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在职在编教师: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5.其它符合杭州高层次人才E类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内,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

四、引进人才待遇保障

建立钱塘区优秀教育引进人才认定机制,经认定的第一、二、三、四类引进人才,可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一)引进人才奖励

1.第一类人才:符合第一类人才第1条标准的,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现任正校长的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50万元、1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现任副校长的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2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第二类人才: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第三类人才: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第四类人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引进人才保障

1.配偶就业。配偶属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且符合钱塘区教师引进条件的,可酌情商调引进;其他人员采取个人联系、组织推荐等办法落实工作。

2.子女就学。初中及以下的在校学生,可在钱塘区所属对应学校就读。

3.职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可暂不受(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内部结构比例限制,按其具有的技术职称予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五、人才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根据各单位申报人才需求,区教育局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报经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发布引进公告。

2.资格审查。区教育局对报名人才的有关学历、职称、荣誉及工作业绩等书面资料进行确认。

3.考核评审。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核,着重对推荐报名的人才进行业务能力、学术成就等方面的综合评审,提出引进人才建议名单及类别建议。

4.研究确定。区教育局将引进人才建议名单及类别报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议。

5.公示发文。对拟定人才入选层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示。

6.办理手续。确定引进人才,按照人事调动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引进手续。

7.政策兑现。引进人才自人事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上报首次50%奖励发放申请;后续5年内,用人单位上报引进人才年度考核合格情况证明及当年奖励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财政拨付发放。

8.对特别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和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优秀教师、校长,在引进政策上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进行。

六、其他

1.钱塘区教育高层次四类人才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按照钱塘区有关户籍规定办理。

2.引进人才认定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可根据政策享受市级相关政策。

本办法自2021年10月24日起施行。凡以前办法与本通知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钱塘政办发[2021]7号-加统一编号-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教育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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