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发布日期:2021-12-27 11:32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一、事项名称: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二、法律依据: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1-01-01 第二十五条 法律服务机构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后,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按规定向其支付办案补贴,办案补贴费在法律援助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三、受理条件: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人员在援助事项办结后,向指派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归档材料,结案审核完毕。

四、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全国统一咨询投诉热线:0571-12345;0571-89898432

五、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群工作部(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迎康路28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5号、6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六、实施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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